调控信贷结构 抑制资产泡沫

2016-11-7 10:02:53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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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尤其是二季度以来,个人按揭贷款规模急速攀升,部分月份中,占新增贷款规模超过70%。与此同时,房地产市场也迅速升温,量价齐升,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一度以稳增长为首要目标的宏观调控方向也由此出现新变化。10月末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同时,注重抑制资产泡沫和防范经济金融风险”,表现出决策者对房价快速上涨的担忧。

而在此之前,监管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干预信贷流向。一方面,有关部门约谈主要商业银行,对信贷投放结构进行窗口指导。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也出台政策,严禁信贷、理财资金违规流入房市,并加大了对违规银行的处罚力度。这些旨在抑制资产泡沫的政策能否发挥作用?是否还需要进一步调控手段?诸如此类问题,要有更清晰的结论,笔者认为,首先需要还原现在已多少有些扭曲的信贷数据。

还原银行信贷增长与结构

从总量上看,截至三季度末,信贷增长速度为13%左右,基本与年初所定的目标一致。分季度看,增速呈逐步放缓趋势,但变动幅度并不明显,季节投放相当稳定。当然,这种平稳在很大程度上与货币当局的信贷规模控制有关。从2016年起,相关部门将合意贷款规模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MPA),控制重点也从单一的信贷扩展到了广义信贷。但在实施MPA的同时,相关部门仍然维持了对银行信贷的窗口指导,根据全年信贷增长目标,将贷款规模细化到月,并落实到每一家银行。如此一来,信贷总量的平稳增长自然得到了保证,增长目标也不至于有所偏离。

不过,在实践中,银行面对的融资需求并非一成不变,往往会随着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的波动而变化,而且不同银行的战略定位不同,规模扩张的冲动也有很大差异。按月细化并平均分配的信贷额度管控,不仅难以适应市场波动的客观实际,也不符合银行差异化竞争的主观需要。也正因为此,过去一两年中,银行仍然存在利用非信贷渠道来规避信贷规模控制的动力,由此导致了信贷数据的扭曲和失真。大致说来,银行规避信贷规模控制的路径有二:

一是资产负债表内的科目调整。以同业投资为通道对接债券或非标资产,实现对融资主体的授信。2012年以来市场与监管的博弈,推动了同业投资科目下的热点轮换,从最初集中于银行同业业务,正加速转移到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从趋势上看,过去两年中,银行对其他金融机构的债权增速基本都维持在50%以上,从2014年9月末的9.5万亿元,快速膨胀到2016年9月末的25.1万亿元。其中有相当数量可能与非标代持有关。

二是大力发展表外业务。不管是合意信贷还是升级后的MPA,关注重点都是银行资产负债表,并未涉及表外业务(目前主要是非保本理财)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用理财资金对接非标或其他类型的资金需求,同样能达到绕开规模控制的目的。尽管近期有关部门已经开始研究将表外理财纳入到广义信贷的管理范围,但具体实施仍有待时日。按照以往以增量控制为主的调控模式,在目前的监管空当期,预计会有一些中小银行会继续发力表外理财,尽快做大规模,为今后的发展赢取更大的空间。

从融资角度讲,表内同业投资通道和表外理财资金投向非标资产,与银行信贷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当然,在银行风险承担上还是有很大差异),都可以视同为经由银行完成的信贷投放。如果把这两块业务计入,银行业实际信贷投放要高于统计公布数据,而且,其增长趋势也远非平稳有序。大致计算,目前理财资金运用中,非标资产占比约为16.54%,表外部分存量规模约在3.5万亿元左右,较去年末增加1万亿元。假定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债权中,非标占比与理财相近(考虑到自有资金配置的风险偏好要低于理财,这个假定可能略有高估),那同业投资中隐含的非标存量约在4万亿元左右,较去年末增加1.1万亿元。以上两类“影子信贷”,再加上本年度地方政府贷款置换所导致的信贷缩减5万亿元。这意味着,截至2016年9月末,银行业新增人民币信贷规模在17万亿元上下。

经过数据调整后,对于2016年的信贷总量与结构特征,可以有如下几个初步判断:

一是银行贷款(含准贷款)增长远非平稳,只是既有调控模式的表象而已。银行信贷的实际增幅较统计数据更快,与GDP增速的裂口也更大。在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相对低迷的情况下,信贷扩张明显快于GDP增长的结果,只能对应着金融市场和资产市场的日趋活跃。

二是银行信贷对居民部门集中的程度并不像数据体现的那么极端,当然,同比增速仍然相当惊人。单纯从银行表内信贷来看,截至三季度末,新增居民按揭贷款3.63万亿元,占新增贷款比重为35.72%。如果把信贷的范围扩展到上文讨论的口径,那新增按揭占银行新增信用的比重将下降到20%左右。当然,考虑到非标资产中,有相当数量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信贷资产中与房地产相关的部分占比可能会上升。

成因与风险分析

仔细分析起来,银行信贷行为的变化有其必然性,是经济环境和监管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货币持续快速增长给银行带来了充裕的资金来源。在资产收益率持续下行,优质资产日渐稀缺的环境下,存款的持续增长,使银行面临越来越大的资金运用压力。鉴于企业信用风险持续上升且有效需求萎缩,目前信用风险表现良好,且仍有较强融资需求的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以及居民部门,成为金融部门竞相追逐的重点客户。当然,由于监管政策原因(一度禁止银行向地方投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业提供贷款),银行更多地利用同业投资通道和表外项目来对接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业的融资需求,按揭则主要以表内信贷来满足。考虑到个人按揭的表内风险权重为50%,上述信贷提供方式的组合,在规避信贷规模、投向控制的同时,还可以起到节约资本的作用。

在还原信贷增长与结构的数据之后,如何评价目前的趋势及其可能带来的影响和风险,是接下来要讨论的问题。从银行经营的角度看,通过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以及表外资产的多元化组合,一是可以绕开监管限制,获得有较高收益的资产(地方投融资平台或房地产企业等);二是可以降低监管成本,提高净利润水平。但从监管的角度看,银行这种政策既定下的利润最大化行为,恰恰降低了审慎监管的有效性。一些本质上仍属信贷的资产,既没有进行严格的授信审批程序,也没有进行风险分类,并计提拨备和资本。这可能会造成对不良水平的低估和风险抵补能力的高估。

从外部效应来看,银行资金流向结构也会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直接的影响,形成一些潜在风险。一是银行信贷的持续膨胀,推动了各口径货币,尤其是M1的快速增长。预计未来几年中,通货膨胀压力可能会有所上升。二是大量资金向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聚集,无形中削弱了43号文对地方政府负债的约束。一旦市场流动性逆转,地方债务的可持续性问题极有可能再次浮出水面。三是房地产相关贷款的快速增长,尤其是房地产按揭的急剧膨胀,推动了房地产价格的明显上升,这是否会成为银行业未来系统性风险的来源,需要认真研究和讨论。

截至2016年9月末,我国商业银行按揭贷款余额估计在18万亿元左右(6月末为16.55万亿元),加上4万亿元上下的公积金贷款(2015年末,公积金贷款余额为3.3万亿元),居民部门的按揭贷款存量大概在22万亿元左右。占全社会未清偿债务(社会融资存量扣除股权类融资)的比重约为15%,低于美国同期的21%,更是明显低于美国次贷危机前(2005年-2009年)曾达到过的30%以上。从居民部门整体负债的角度看,计入消费信贷之后,目前美国居民部门负债占全社会负债的比重约为51%,次贷危机爆发前曾达到的最高水平则是76%。与之相比,我国居民部门按揭以外的信贷余额不大,加总之后,整个居民部门负债(含经营性贷款)占全社会债务的比重约为25%,剔除经营性贷款之后的占比在19%左右。居民部门整体的债务负担水平不算太高。

再看实际的风险暴露情况,截至2015年底,我国住房按揭违约率仅为0.39%,房地产业贷款违约率为0.81%,均远低于银行整体的不良水平,短期内住房按揭以及房地产业贷款的风险暴露都不大,预计银行未来仍然有一定的信贷投放动力。不过,需要强调的是,尽管暂时没有系统性风险的担忧,对按揭贷款的过快增长(截至2016年9月,同比增速超过90%)以及房地产价格的快速上升仍需高度警惕。居民部门杠杆率在短时间内迅速上升,偿付负担持续超过收入增长,都可能成为潜在风险的诱因。从防控风险考虑,商业银行的确需要适度提高房地产相关贷款的准入条件、加强对借款人资质审核,从之前单纯追求业务规模扩张,逐步转向质、量并重。

三方面入手统筹调控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到,信贷总量与结构变化是特定经济、监管环境下,银行和融资主体最优化选择的结果,有其必然性。这也意味着,在调控信贷结构、抑制资产泡沫时,也需要优化和改善微观主体籍以决策的前提。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进行调控。

第一,货币政策立场的适度调整。

随着资产价格持续上行,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通胀压力,货币政策将从单一目标(稳增长),转向多目标(稳增长和控泡沫)。货币政策的立场,也将从相对宽松逐步转向中性状态,并根据实体经济和价格变化情况做进一步的调整。当然,调整过程应该渐进有序,确保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毕竟从长期来看,稳增长和控泡沫两个目标之间并不冲突。资金之所以“脱实向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实体经济缺乏明确的方向,有效信贷需求不足,难以形成对资金的吸纳,以至于形成实体经济与资产价格的背离。加快推进供给侧改革,在长期内会有助于缓解这种背离。

第二,调控与监管政策的适度优化。

从国际经验来看,利率市场化伴随着银行信贷膨胀和资产泡沫的情况,在很多国家都出现过。背后的原因不难理解,即利率市场化导致利差收窄,以存贷款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传统银行模式受到严重冲击。通过加快资产扩张来“以量补价”以及通过综合化经营来拓展收入来源,是各国银行业在利率市场化阶段的显著特征。

面对这一趋势,政策上对银行信贷规模进行控制以抑制可能的资产泡沫,从出发点讲可能有充分的道理,但在市场化的环境下,金融机构出于利润最大化的本能,必然会用各种新的方法来进行规避,调控政策的实际效果由此大打折扣。结果就形成了实践中监管政策不断加码、银行创新不断加速的恶性循环。如何缓解这种矛盾?简单的数量控制恐怕不够,应该考虑疏堵结合的方法,引导金融机构经营理念和行为模式的调整。

一是适度放松对银行表内信贷的数量控制,一方面可以推动部分因为数量控制而转向同业投资或表外项目的准信贷业务回到正常的信贷科目;另一方面,也可以为银行开展差异化竞争创造更好的外部条件。

二是加强对非信贷业务监管。对于表内的非信贷资产业务,抓紧研究制定专门的监管指引,明确非信贷资产对接非标的比率上限,在资金流向上,也需要和现有的信贷投向政策保持一致。此外,应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细化风险五级分类的具体标准,规范非信贷资产拨备计提、风险资本计算和清收处置的方法和流程,尽快改变目前监管指引缺失、监管要求零散模糊的现状,使银行业的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能够统一标准、有章可循。

对表外业务(主要是理财资管)的监管,应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尽快出台新的监管政策,进一步明确理财资管业务的性质以及银行风险承担范围,全面规范理财业务的运作模式和流程,并积极推动银行表外业务管理体制改革,时机成熟时,可以考虑推动成立独立的资管公司,以实现表内外业务的风险隔离。

第三,银行自身经营理念的转变。

实体经济虽然早已进入经济结构性减速阶段,但多数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仍然延续着之前的发展思路。对规模、利润增长的预期没有及时调整,落实到发展策略和对员工的考核上面,规模性指标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其结果不但很难带来经营效益的持续提升,反倒在中长期内埋下了较大的风险隐患。因此,银行应及时调整经营理念,从规模至上转向效益至上,从单纯重视短期效益转向关注长期可持续发展,从注重业务拓展转向业务与风险并重等。

当然,经营理念的转变,离不开监管的引导和制度改革的推动。一是监管部门应逐步降低监管评级和资质审批方面长期以来秉承的规模偏好,为银行差异化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二是应继续推动银行业改革,探索员工持股等制度的可行性,完善银行中长期激励制度,以降低经营者对短期利益的过度关注;三是应统一不同类型金融机构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监管标准和监管执行力度,以压缩监管套利空间,同时适当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提高监管政策的可信度,强化监管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约束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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