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 在2017年全省环保工作会议上,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王安德介绍, 2017年山东将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并依证开展环境监管执法。2月20日,淄博环保局官网消息表示,2017年,淄博市将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发放与管理,做到企业必须持证排污,同时积极探索试点排污权交易,优化排污指标配置。这意味着淄博建陶企业2017年必须持证排污。
此前,淄博市人民政府1月24日发布《山东淄博市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其中建筑陶瓷方面,力争到2020年,建筑陶瓷生产规模控制在2亿平方米,综合能耗每平方米不超过4千克标煤,排放严于省标的30%;培育10户年主营业务收入超20亿元的龙头企业,20户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骨干企业,高端产品比重达到90%以上。
淄博2020年建陶排放严于省标30%
据了解,关于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发放与管理,市级负责全口径企业(电力、钢铁、水泥、污水厂、纺织、造纸)及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的行业的排污许可证发放与管理。区县负责其他行业的排污许可证发放与管理,确保企业持证排污,在浓度和总量双指标控制下排污。
新建项目建成投产后,经检查和监测,符合环评批复要求的,发放排污许可证;已建成投运的项目按摸底调查情况和国家、省排放标准发放排污许可证;在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区域,经科学测算该区域的达标环境容量,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按此总量再分配到该区域有关企业,并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
此外,淄博市还将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优化排污指标配置。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和全市环境容量,下达年度重大项目环境容量可承受消耗指标;重大项目所在地无新增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来源的,经市政府同意,可采取区域调剂富裕指标和排污权交易方式进行调剂。对未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市控以上污染源超标排放的,不予调剂。
另外,2月18日,淄博市召开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暨绿动力提升工程第八次调度会议,会上表示,去年启动实施的建陶行业精准转调工作,涉及企业199家357条生产线。要求各区县在巩固去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转调任务,实行产能和企业数量的双控制,严格落实全市建陶产能压减70%左右的目标任务。除张店区、淄川区外,其他区域建陶企业一律依法关停淘汰。张店区、淄川区建陶企业,除就地提升和搬迁入园外,其他建陶产能全部依法关停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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