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百万 福耀玻璃在汉诉企业商标侵权

2017-4-27 10:07:51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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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企业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耀玻璃),诉十堰飞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十堰飞友电气)商标侵权。昨日上午,该案在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福耀玻璃称,1988年,公司分别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了两项注册商标,并被该局认定为在汽车玻璃商品上的驰名商标。

原告诉称,去年11月,该公司发现被告十堰飞友电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在其厂房、店招、高速公路旁的广告牌、官方网站上使用福耀玻璃注册商标,被告行为侵害了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索取100万元赔偿。

被告十堰飞友电气认为,原告商标在本案中不应认定为驰名商标。此外,原告注册商标与被诉商标没有相当程度联系,不应当享受跨类保护特权,被告使用商标行为不构成侵权。原被告双方的相关公众分别是汽车玻璃的个人消费者和使用高低电压柜的大型国有企业,两者之间没有交叉。故被告恳请法院驳回原告诉求。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此外,武汉中院发布的《武汉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4-2016)》白皮书显示,3年来,武汉两级法院新收知识产权诉讼案件16049件,审结15713件。武汉两级法院新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52件,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53件。依法对216人做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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