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李逵与李鬼的桥段中,小贩李鬼假冒李逵威名劫道生财,结果遇到真李逵被治服。而在当下竞争激烈的现代市场经济时代下,为了让自己的产品有更好的销路,更是不乏“搭乘”大品牌“便车”、“傍名牌”等方式的“李鬼”型商家,他们混淆消费者视线,误导消费者,让正规大牌厂家叫苦不迭的同时也让扰乱了终端市场……
事实上,在我们LED显示屏行业,利用与行业知名大厂家相似甚至相同的字符或者商标、Logo等等“傍名牌”,扩大知名度的“李鬼”也是数不胜数,尤其是随着行业涌入越来越多的小屏企,“李鬼”、“李贵”等更是层出不穷,但由于我国的相关法律条文无法对所有“捆绑名企”的行为进行精准的界定、业内也没有对此具体约束规章制度等,再加之对于被仿冒的屏企来说,究责成本太高也是对这种乱象的一种纵容。
此前行业内大屏企面对这种“被仿冒”的事情,大多都只是做公开声明,并不能真正给“李鬼”以痛击:一个是国内诉讼维权的方式太过费时;二则是傍自家名牌的往往不止一个,而是存在很多,而有一些更是超出了知名的地域范围,因此一旦上升到刑事诉讼层面,多线作战,成本太大不划算;同时正如上述所言,商标侵权的界定存在争议,最后是否能胜诉?也让很多名企对通过正规渠道诉讼维权的方式存疑。
近来随着国人保护知识产权重要性意识的提升,以及国家层面不断加强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商家的打击,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LED显示屏行业当然也不例外。近日,业内爆出首例企业名称权诉讼维权案——洲明科技起诉洲明技术未经许可企业名称注册使用“洲明”二字构成侵权,最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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