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治理再迎最严管控 湖泊有了定制化“管家”

2018-1-25 8:42:00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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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水环境治理再次迎来新气象:截至年底前在全国湖泊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湖长制,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也就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一湖一档”,加强分类指导,完善监测监控,严格考核问责。

水环境治理再迎最严管控 湖泊有了定制化“管家”

“湖长”一词正式发布,距离“河长”一年有余。湖泊在年底前将全面建立湖长制,成为2018年伊始政府送给百姓生活碧水蓝天的“新年礼包”。作为江河水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湖泊在蓄洪储水及维护区域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与河流相比,湖泊的自然属性复杂,管理保护难度更大。加上湖泊周围大多是人类聚居之处,很容易被污染。一旦污染,治理难度又特别大。湖泊更容易沼泽化、藻类问题突出。

《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不仅明确了湖长的职责和任务,还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湖泊管理保护措施。湖泊最高层级的“湖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总责。提出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对湖泊实施湖长制,以加强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和岸线管理保护,以及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具体而言,就是要控制入湖污染物排放量,“给湖泊减负”,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实施入湖排污口的清理和整治,提高入湖污染物排放标准。

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是《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的主要任务之一。对于湖泊而言,湖长制是河长制的具体化,为湖泊量身定制,更具针对性——有的湖泊淤积严重,要底泥清淤,清理内源污染。有的要在湖泊周边设置湿地,净化入湖水质。有的要实施水系连通工程,提高湖泊水体流动性。用一句话来概括,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实际是对河长制的一种深化和具体化,这个《指导意见》是专门为湖泊量身定制的。

与此前相比,湖泊水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将更加明确和细化。湖泊所在的市、县、乡要按照行政区域分级分区设立湖长,实行网格化管理。细化实化湖长职责,健全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落实湖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督促各级湖长主动把湖泊管理保护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湖泊最高层级的湖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总责,要统筹协调湖泊与入湖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确定湖泊管理保护目标任务。

河湖之病表现在水里,根子在岸上。解决河湖管理保护这个难题,必须实行“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站到了河流防治责任的最前端,责任很明确,推责无弹性,追责无人替,履责变刚性,变“九龙治水”为“河长治水”。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已推出一系列保护水资源的管理办法,为河长制与湖长制的推进拉开先奏并奠定基础。目前河长制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已经基本建立,河湖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河湖管理难题。

如今,“河长制”“湖长制”相继出台,责任又层层落实的情况下,河湖治理正迎来碧水蓝天。很多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生态系统逐步恢复,环境质量不断改善。这也意味着国家对湖泊生态环境的监管、保护和治理力度正在逐步升级。河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黑臭水体治理进程将会进一步加快,河湖环保投资也将逐步增长。

(关键字: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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