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河源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2018年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已出台。根据《方案》,今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对城市建成区内现有电镀、有色金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等污染较重的企业进行排查,并据此制定相应的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计划,到后年年底前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
河源市属于省重金属综合防治区域规划中的非重点防控区域。根据要求,河源市改扩建重金属排放项目,应严格落实重金属总量替代与削减要求,严格控制重点行业发展规模。《方案》要求,要强化源头防控,优化行业布局,严格控制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全面提升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和清洁化水平,降低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强化涉重金属产业空间布局管控,2018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对城市建成区内现有电镀、有色金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等污染较重的企业进行排查,并依据排查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计划;要深化综合治理,推动绿色转型,全面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到2020年,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总体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深化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行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等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整治;要强化风险管控,保障环境安全,加强涉重金属污染源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污染场地风险管控。
《方案》明确提出,到2018年底,河源市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逐步减少,到2020年年底前,比2013年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量下降12%;涉重金属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重点污染物指标稳定达标;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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