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关于投资建设波兰新宙邦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的实施公告

2018-6-5 9:54:20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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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18-049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波兰新宙邦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18 年4 月 17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波兰新宙邦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的议案》。公司同意以 Capchem (Poland) Co. Ltd. Sp.z.o.o.(拟注册公司名称)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年产 40000 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5000 吨NMP 和 5000 吨导电浆项目。项目实施地点在波兰弗罗茨瓦夫市,项目预计投资3.6 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波兰新宙邦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波兰新宙邦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的实施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主体的设立:

1、公司名称:Capchem Poland Sp.z.o.o.(以下简称“波兰公司”)

2、注册资本:5750000 兹罗提(约合 1000 万元人民币)

其中:上市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80%;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宙邦(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新宙邦”)占注册资本的 20%。

二、项目投资实施方案:

项目预计投资总金额为 3.6 亿元人民币(折合 5648.57 万美元),全部由上市公司出资,其中:80%部分 2.88 亿元人民币(折合 4518.87 万美元)由上市公司对波兰公司直接出资,20%部分 0.72 亿元人民币(折合 1129.70 万美元)由上市公司对香港新宙邦注资后再由香港新宙邦对波兰公司出资。

三、上述实施方式的原因及影响

由香港新宙邦参与设立波兰公司能保证该项目后续业务开展的灵活性,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

香港新宙邦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按照上述方式出资后,上市公司对项目实施主体波兰公司仍具有 100%控制权,因此对于投资建设波兰新宙邦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实施没有实际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讨论分析,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由香港新宙邦参与设立波兰公司能保证该项目后续业务开展的灵活性,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同时不影响上市公司对波兰公司100%的控制权,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本次项目投资实施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4日

 

(关键字:新宙邦 锂离子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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