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通知中要求因地制宜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对符合错峰生产豁免条件的,原则上免于错峰,严禁采取“一刀切”港式。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改造任务的,全面采取错峰生产措施,实施停产治理。不过,通知中指出,全省陶瓷企业,原则上实施停产。
据悉,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期发布了《河南省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报批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时间和范围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重点对全省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医药(农药)等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上述错峰限产时间与5月份河南的《关于征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四大作战计划意见建议的通知》发文有所不同。
错峰生产时间由12月1日提前到11月15日,提前了半个月,同时针对于建材行业指导意见提出:
对达到相关行业规定排放限值要求,完成《河南省2018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方案》(豫环攻坚办〔2018〕87号)规定的生产、运输、储存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建材企业,并按规范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对不符合污染防治要求的,依法依规查处,并实施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按规定要求实施错峰生产。
1、豁免类。以电、天然气、管道煤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的陶瓷、岩棉、玻璃棉、矿物棉、石膏板企业。
2、限产类。(此条信息主要为水泥企业)
3、限制类。豁免类和限产类以外的建材企业,原则上实施停产。
对位于城市建成区的建材企业,可加严一级错峰限产要求。
陶卫网记者查阅了2017年河南发布的错峰生产名单,2017年河南有122家陶瓷企业因为采用天然气或管道煤气为燃料不需要停产,其余61家陶瓷企业执行错峰生产。不过,2018年6月份开始,鹤壁陶企已全部改用天然气生产,成为河南首个陶瓷企业全部实现“煤改气”的产区,而根据此前内黄县提供的整改方案,内黄陶瓷园区在年底前也将全部完成煤改气。根据去年的名单,鹤壁有8家,内黄有12家执行了错峰生产,这些企业均将归入豁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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