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国土资源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在砂石矿山投放、矿业权简政放权方面有新突破。
《意见》要求:保障建筑石料有效供应。鼓励各地按照绿色发展相关要求,加快拟设矿业权投放力度,积极推进现有不涉及生态红线的建筑石料采矿权依法生产、开展整合,实施集中开采、规模开采。鼓励现有合法矿山对尾矿、废渣进行综合利用。
下放审批权限。将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及市、县两级发证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下放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继续压减审批时限。土地、矿产等省级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土地征收审批、农用地转用审批6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矿业权审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分别在12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办结
此外,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不再审查土地出让公告,不再单独受理矿业权转让审批,将矿业权转让与变更合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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