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实施办法

2018-12-14 8:31:25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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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河北省扶贫办出台的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实施办法指出,企业按照全部规模扶贫模式建设的集中式光伏扶扶贫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所有,按照户均不超过30千瓦标准,根据帮扶贫困户数量确定建设规模,保障每户通过光伏扶贫项目每年增加收入不少于3000元,持续获益20年。

此外,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可利用各级财政资金、整合涉农资金以及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捐赠资金进行建设,各地根据资金筹措能力合理确定建设规模。2017年12月28日后纳入国家建设规模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由政府全额投资建设,不得负债,企业不得投资入股,已负债建设或企业已投资的,由政府制定回购计划,于2020年前完成回购;此前纳入国家建设规模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已负债建设或企业已投资的,鼓励政府进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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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河北省 光伏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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