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风电新动向:补贴2.0版本上线 30亿红利如何领

2019-4-18 8:46:21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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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风电、光伏项目新要点。2018年底前已并网和已核准建设的风电项目(扣除应废止或其他原因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总规模已超过本省级区域2020年规划并网目标的,除平价上网风电项目外,暂停新增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

《通知》明确,需要国家补贴的集中式风电项目全部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配置。鼓励各省(区、市)按照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方式支持分散式风电建设,提出并向国家能源局报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方案。2019年度新建有国家补贴的集中式风电项目均需经竞争配置纳入年度建设方案(相应地在规定期限内建成后可享受国家补贴),各省级及以下能源主管部门核准的有国家补贴的集中式风电项目均应先行纳入年度建设方案。

对平价上网风电项目或地方负责补贴(或在省级电网内进行电价分摊)的风电项目,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可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的前提下核准建设。所有参与竞争配置的项目必须以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网及配套电网工程和落实消纳为前提条件,确保项目建成后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或弃风率不超过5%)。

2019年度新增集中式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并确定上网电价,各项目申报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已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两年内未投产并网的,需按照并网年份标杆价格上限重新参与市场竞价。

而对于2019年光伏新量点,《通知》明确包括光伏扶贫项目、户用光伏、普通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国家组织实施的专项工程或示范项目在内的五大类别将成为领取补贴的重头戏。除国家有明确政策规定外,普通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组织实施的专项工程、示范项目,原则上均由地方通过招标等竞争性配置方式组织项目。

应当进行市场配置的所有光伏发电项目,均由地方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配置。普通光伏电站和全额上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II类资源区修正后的电价=申报电价-0.05元/千瓦时,III类资源区修正后的电价=申报电价-0.15元/千瓦时。列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已开工但未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国家相关价格政策,2019年底仍不能全容量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含二期光伏发电领跑基地项目),不再纳入国家补贴范围。

监测评价结果为红色的地区,除光伏扶贫项目、已安排建设的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及通过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外送消纳项目外,原则上不安排新建项目。列入国家补贴范围的光伏发电项目,应在申报的预计投产时间所在的季度末之前全容量建成并网,逾期未建成并网的,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2019年度安排新建光伏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30亿元,其中,7.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折合350万千瓦)、补贴竞价项目按22.5亿元补贴(不含光伏扶贫)总额组织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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