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月28日发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对关联方铜冠矿建增资的议案》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现就公司该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通过本次增资,深化了与铜冠矿建的战略合作,进一步打造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更好发挥协同效应,提升运营效率。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6月28日在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于2019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到会董事12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人,4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
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杨军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关联方铜冠矿建增资的议案》。 公司6名关联董事杨军先生、龚华东先生、徐五七先生、胡新付先生、丁士启先生及周俊先生实施了回避表决,与会的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关联方铜冠矿建增资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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