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公布,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更好地实施公司循环产业战略布局,促进循环产业的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江西格林美”或“受让方”)于2019年12月17日与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山西洪洋海鸥”或“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股东樊飞(“出让方”)共同签署了《山西洪洋海鸥股权转让协议》,江西格林美收购樊飞持有的目标公司12%股权,此次收购完成之后,江西格林美持有目标公司80%股权。
目标公司成立于2011年01月06日,注册资本为500万人民币,住所位于长治市长北桥东北路5号,主要从事电子废弃物资源回收、废弃电子产品处理。
此次股权收购后,有利于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循环产业战略布局,促进循环产业的发展。此次股权收购不涉及目标公司核心技术、专业人才、管理团队的变动,不会对目标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次股权收购通过约定转让方和目标公司在电子废弃物业务的覆盖领域,不会对公司的主营核心业务造成竞争,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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