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23日、2019年1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锂电池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投资25亿元人民币,建设5GWh高端锂电池生产项目,以及公司与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三门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锂电池项目合作协议》,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本项目投资总额范围内具体办理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签署、设立项目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等相关事项。公司已在三门峡市设立三门峡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峡猛狮”)负责上述项目的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24日、2019年 11月15日、2019年11月1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020年6月16日,三门峡猛狮取得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三门峡猛狮新能源5GWh高端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该批复同意三门峡猛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公司将督促三门峡猛狮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项目管理与运营,确保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
(关键字:广东猛狮新能 锂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