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加快《矿山安全法》修订

2021-6-23 9:26:55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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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加快《矿山安全法》修订。矿山安全生产法主要有两个修订:规范矿山建设项目外包施工管理,严格执行火灾、临时用电等危险操作要求。

针对矿山安全生产,张昕表示,本次《安全生产法》主要改进了两个方面。一是规范矿山建设项目外包施工管理;二是严格执行火灾、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要求。

六月十日,十三届全国人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于今年9月1日实施。6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记者招待会,介绍贯彻《安全生产法》推进安全发展的情况。发表会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张昕表示,中国将加快《矿山安全法》的修订,切实从源头健全矿山安全重大风险管理机制、法律制度,推进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改善。

张昕表示,矿山安全法治建设起步较早,尤其是《矿山安全法》自1993年5月1日实施以来,在保障矿山安全生产、遏制重大矿山安全事故、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28年来没有修订,在此期间,我国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监督监督体制机制等发生了深刻变化,不能适应矿山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

近期,我国矿山安全事故呈上升趋势。张昕认为,这主要受疫情爆发、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暴露出部分地区和矿山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固,重生产、轻安全、抢工期、赶产量、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甚至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

近几年来,多起事故暴露出矿山外包施工队伍资质挂靠、租赁、租赁和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要求,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及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卖、租赁、租赁、挂靠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所有施工项目转包给第三方,也不得将其承包的所有施工项目转包给第三方,也不得将其承包的所有施工项目转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在原规定的爆破、吊装等作业的基础上,此次修订增加了火灾、临时电力作业时,应安排专家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执行。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表示,此次修订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首先,罚款金额更高。目前对特殊重大事故的罚款最高可达1亿元。其次,处罚更加严格。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如果拒绝整改,将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改,并可以每天连续计罚。第三,惩罚更大。采用联合惩罚方式,最严重的是行业或职业禁入等联合惩罚措施。通过剑高悬,有效打击震慑违法企业,保护违法企业的合法权益。

宋元明还特别指出,从鼓励到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包括矿山八大类高风险产业。根据《中共中央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意见》,高风险产业主要包括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金属冶炼、渔业生产。

据了解,《安全生产法》是2002年制定的,2009年和2014年修订了两次,今年是第三次修订。这项法律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是2002年,当年约有14万人死亡,现已降至去年的2.71万人,降至80.6%。重大事故的起始高峰期为2001年,今年的起始高峰期为140人,降至去年的16人,去年的16人是历史最高水平,降幅为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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