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通知》。
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推动中央国家机关本级2021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节约型机关,力争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机关2025年底前达到要求。
据悉,2020年,全国公共机构约158.6万家,能源消费总量1.64亿吨标准煤,用水总量106.97亿立方米。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我国公共机关累计开展太阳能光伏项目装机容量达约5.8吉瓦、太阳能热水项目集热面积达约1525万平方米;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约26.1万辆,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约18.7万套。
十四五期间,公共机关将继续开展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公共机构严格实施煤炭消费替代。加大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推广力度,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据机构预测,若按照分布式光伏单户上限100kW计算,158.6万家公共机构将带来158GW的光伏新增市场。
十三五”期间,各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和任务。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2020年,全国公共机构约158.6万家,能源消费总量1.64亿吨标准煤,用水总量106.97亿立方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18.48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综合能耗329.56千克标准煤/人,人均用水量21.53立方米/人,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了10.07%、11.11%和15.07%。同时,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电力、煤炭消费占比与2015年相比分别提升1.57%和下降5.17%。
——绿色化改造进展明显。累计投入财政性资金超145亿元,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改造面积达约1.1亿平方米、空调通风系统节能改造面积达约5050万平方米,完成北方采暖地区公共机构供热系统计量节能改造面积达约3600万平方米,淘汰燃煤锅炉约6.7万台,实施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约9800台。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更加广泛,累计开展太阳能光伏项目装机容量达约5.8吉瓦、太阳能热水项目集热面积达约1525万平方米;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约26.1万辆,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约18.7万套。
——示范创建作用凸显。约6万家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3064家公共机构建成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376家公共机构遴选为能效领跑者,约6万家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推动省级以上机关和46个重点城市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在12个省(区、市)29个县(区、市)开展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带动全国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约2570个,引入社会资金约71亿元。发布284个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推广217项节能节水技术,建成线上示范案例库和节能产品网上展厅。
——基础能力不断强化。形成较为完备的技术推广、项目管理、计量统计、监督考核、宣传教育等管理制度体系。围绕节约型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化改造、能耗定额管理等重点工作,推动出台3项国家标准和138项地方标准。印发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和应用指南,全国24个地区完成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考核手段不断强化,12个地区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省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重点监管约8900家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进一步扩大面授、远程培训规模,培训人数达约334万人次。
十四五期间,机关单位将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实现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推进有力,制度标准、目标管理、能力提升体系趋于完善,协同推进、资金保障、监督考核机制运行通畅,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89亿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124亿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简称碳排放)总量控制在4亿吨以内;以2020年能源、水资源消费以及碳排放为基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人均用水量下降6%,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
通知还明确提出,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编制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量统计。制定公共机构低碳引领行动方案,明确碳达峰目标和实现路径。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试点,结合实际深化公共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积极参与绿色低碳发展国际交流,宣传中国公共机构推进节能降碳的成效经验,与有关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加强合作,吸收借鉴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技术和管理模式。
(关键字: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