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凯恩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公司将尽快办理减税相关手续。
(来源:凤凰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