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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枣庄市昊申纸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到大队如数上交了两万元罚款。
日常检查时,枣庄公安消防支队台儿庄大队监督人员发现,枣庄市昊申纸业有限公司存在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等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大队决定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予以合并执行,共处罚款两万元。
目前,该单位已按照规定整改隐患,确保了场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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