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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于2012年9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安市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中的流动资金需求,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安市支行申请产业化龙头企业林业短期贷款,借款金额为2.2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2个月;其中:1.4亿元由公司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13号东、西侧一至七层的房地产(评估价值1611.68万元)、永安市燕江东路12号的房地产(评估价值526.85万元)、位于永安市绿景家园的店面和住宅(评估价值7861.86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连城分公司位于福建省连城县境内的林地面积87260亩(评估价值12874.32万元)及公司持有的“兴业银行”400万股股票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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