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东股份继续冻结

导读: 据悉,恒丰纸业第一大股东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股份初次冻结期限为2007年10月30日至2008年10月29日。
关键字: 纸 纸业 冻结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2司冻093号],因恒丰纸业第一大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桦林集团提供贷款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2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司法冻结,包括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冻结期限自2012年10月30日起至2013年04月29日止。

据悉,恒丰纸业第一大股东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股份初次冻结期限为2007年10月30日至2008年10月29日。

关于恒丰纸业

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牡丹江天宇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纸、接装纸原纸、铝箔衬纸和其它特种工业用纸,是中国最大的卷烟配套用纸生产基地,在国内特种纸行业占有重要地位。恒丰纸业是国内领先的向烟草行业提供卷烟配套用纸供应商,是国内首家通过科技部和中国科学院认定的造纸行业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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