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有关规定,对销售的满足“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或者外购水泥熟料采用研磨工艺生产的水泥,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条件的自产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截至2012年11月12日,冀东水泥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16,560万元,已全部计入当期利润总额。
(关键字:冀东 水泥 增值税 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