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3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ST金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至此,*ST金城重整结束。
根据协议约定,因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获批并执行完毕,公司与锦州宝地纸业有限公司带料加工合作自行终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改进和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2012年12月31日前对公司股票作出是否恢复上市的决定,如届时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则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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