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铜陵县工商局天门镇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时,发现一家纸箱厂生产的纸箱上印制有“energetic@”标识等内容。经询问,印刷厂老板承认,标签上的内容并不是正规的印刷经营单位生产,而是该纸箱厂擅自生产的,且该纸箱厂没有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印刷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首先向文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持证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以上两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该纸箱厂的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不包括“印刷”这一项,且该厂没有《印刷经营许可证》。因此,该厂从事印刷活动属于违法。
据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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