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获湖北省政府批复。这标志着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已进入到具体操作和实施阶段。
根据方案,湖北省试点企业为本省行政区域内150余家2010~2011年单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或超过6万吨标准煤的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涉及钢铁、化工、水泥、电力、造纸等高能耗、高排放行业,其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约占全省总量的35%。
湖北省相关部门表示,今年上半年,湖北省将继续制订完善各项法规制度,预计下半年正式启动碳排放权交易。
目前,湖北省试点仅针对二氧化碳一种温室气体,交易产品包括分配给企业的碳排放权配额和在省内产生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企业如果超额排放,必须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购买一定数量的配额和核证减排量,以完成减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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