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东质押股权

2013-3-8 9:37:43来源:中国纸业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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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景兴股份有限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在龙先生的通知,称其已将持有景兴纸业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447.5万股股份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用于其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合同的履约担保。质押期限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起始日开始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2013年3月6日,以上质押行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到本公告日,朱在龙先生共持有景兴纸业股份17,790万股,占景兴纸业总股本的16.26%。

据了解,本次质押后,朱在龙先生已质押股份总数为4,447.5万股,占其所持景兴纸业股份总数的25%,占景兴纸业总股本的4.06%。

关于景兴纸业

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为浙江景兴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系经浙江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浙计经企(1996)30号文批准,由平湖第二造纸厂改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景兴纸业主导产品为牛皮箱板纸、白面牛卡纸、纱管纸、高强度瓦楞原纸、纸箱等系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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