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通报10起破坏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2013-10-28 8:45:23来源:新华每日电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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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监察部就10起破坏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发出通报。10起典型案例是: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汇威综合选矿厂和上百家采选矿小作坊违法恶意排污,致使该市发生严重的镉、铊水污染事件;

天津市大港巨龙造纸厂等6家企业未经环评验收,生产废水未经处理违法排放,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河北省赵县的石家庄同心致远化工有限公司私挖排污渗井,长时间违法恶意偷排工业废水和地面冲洗水;

河北省霸州市、永清县小电镀企业长期违法生产排污,造成水污染;

山西省天镇县大同市裕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建成的糠醛生产线,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造成土地严重污染;

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黑龙煤业有限公司在有关项目建设中未按环评、“三同时”要求建设矿井水、生活废水处理设施,严重影响当地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上海市金山区停靠在一木材公司码头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船,在装载化学液体时发生泄漏,造成水体污染;

山东省14家企业违法排污,涉及滨州市阳信县等地多家小造纸、小电镀、小炼油、小化工等“土小企业”;

河南省巩义市13家畜禽养殖场在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排放污水,对居民饮水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河南省兰考县明达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和聚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设置废水处理和污染防治设施,造成附近河流水体污染。

(关键字:监察部 生态环境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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