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禁令:自2014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无包装、无QS标志、无标签标志食用油(以下简称为“三无”食用油,俗称散装食用油),但不包含经许可现场制售的小磨麻油,违者将面临重
据武汉市食药监局新闻发言人介绍,武汉市共有49家食用油生产
企业,其中10家已停产;共有“三无”食用油经营户219家,80%以上分散在远城区和城乡接合部,年销售量约34万吨。其中,白沙洲、舵落口两个大型批发市场共有“三无”食用油批发大户18家,大型储油罐66个。武汉市食药监局已组织专班驻场督办,责成白沙洲、舵落口的“三无”食用油经营户拆除了48个大型储油罐,余下的18个储油罐将在12月8日前全部拆除完毕。
为满足市民对传统小磨麻油的消费需求,根据规定,经许可利用传统工艺从事小磨麻油现场制售,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且只能在加工经营场所零售,不得从事批发业务或异地销售。
对违反生产销售使用散装油的企业,该局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予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用油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用油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武汉市食药监局还呼吁广大市民积极拨打举报电话12345,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该局将按照9月份出台的《武汉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给予举报者最低200元最高30万元的奖励。
(关键字:武汉 散装食用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