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创新突破,深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林改配套改革,制定的林权流转最低限额保障制度填补了林改配套改革的政策空白,得以在全国交流推广。
一、加快林农专业合作社发展。制订《眉山市市级专业合作社检查验收内容及评分办法》,积极指导区县做好2013年省、市级林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申报工作。组织全市林农专业合作社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稳步推进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2013年,全市共新建林业专业合作社10个,完成市级专业合作组织标准化建设5个,创建市级示范社6个,1个被命名为首批省级示范农民专合组织。目前,眉山市共有林农专业合作社82个,成员13704户,带动农户5万余户。
二、探索实施林权流转最低限额保障制度。指导东坡区制订《林地林木等级评分标准》和《林地林木等级评分办法》,根据林地、林木立地条件、林分状况、交通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等综合因素,评定林地或林木等级,不同的等级对应不同的最低流转参考价格。《林权流转最低限额保障制度》成功引导了23宗林权流转(面积1022.6亩),填补了林改配套改革的政策空白,受到国家林业局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林改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三、加快推进森林保险。稳步推进森林保险全覆盖,降低林农经营风险。今年,眉山市森林保险参保面积已达386万亩,除经济林以外,全市森林面积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四、积极探索家庭林场建设。积极探索现代林业发展模式,在洪雅县成立了四川省首个家庭林场,该林场面积2400多亩,采用租用村社集体荒山方式经营。青神县及时跟进,制定出台《关于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试行)》,对有一定规模的,能起好带头作用的家庭农场进行政策扶持,目前该县已成立3家经营面积在300亩以上的家庭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