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2月25日,吉林市船营区林权人崔立臣用自己承包的418.4公顷山林抵押从银行贷款1500万元,成为吉林市林权抵押贷款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崔立臣是船营区搜登站镇有名的集体林承包大户,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承包山地植树造林,面积达418.4公顷,并承包了水库1座、建苗圃1个、养林蛙沟1条,先后投资达近千万元。今年林业部门给他颁发了林权证。为了扩大企业生产和发展林下经济,种植林下参,养殖林蛙,培育苗木等多种产业,甚至还想办家庭林场,建滑雪场搞旅游,崔立臣利用林改政策向银行申请了抵押贷款。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和吉林市林改部门考察研究决定将此作为试点开展。经过吉林市大林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和林业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等程序后,崔立臣贷到了1500万元。他高兴地说:“我绿色银行的大门真正打开了,定期存款变成了活期存折!”。
林改让林农真正拥有了山林的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林权抵押贷款是金融部门新开发的一项贷款业务,唤醒了沉睡的森林资源,激活了林业生产要素,实现了森林资源变资本的突破。试点后将在全市积极推开,解决林业发展资金瓶颈问题,为林业发展、林农增收致富提供金融支持。
另悉,吉林市大林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为深入落实国家和省《林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精神,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兴林富民,对于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林权抵押贷款项目公司免收评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