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节能减排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2014-5-26 8:52:44来源:中研网作者:
投稿打印收藏
分享到:

“当前我国节能减排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艰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近日在审议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出席人员普遍对当前的节能减排形势表达了担忧。

如何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形成的共识是: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中央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把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作为硬任务,下更大决心,作更多努力,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提高对节能减排工作紧迫性的认识

参加本次报告审议的部分与会人员指出,“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约束性指标是具有法定效力的目标任务,也是各级政府对全社会的庄严承诺。但从前三年的实施情况看,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氮氧化物下降率只完成总任务的54%和20%,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坚决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

此外,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指标统计上,由于国内生产总值统计口径不一致,以省为单位统计,多数省指标都完成了进度,导致国家节能约束性指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压力无法有效传导到地方。有会议出席人员因此建议要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和长远考虑,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

2013年各地能源消费居高不下,有会议出席人员认为应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严格控制能耗增量。同时,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是长期的系统工程,很难三五年就见到明显成效。政府应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既表明国家推进节能减排的决心,又客观说明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引导全社会坚定信心,建立合理预期。

抓好重大科技项目和关键技术攻关

如何为节能减排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会议释放的信号是要抓好节能减排重大科技项目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快重大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推广。

据悉,部分会议出席人员提出,应把节能减排作为政府科技投入的重点领域,支持科研单位、高校和企业开发高效节能减排工艺、技术和产品,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对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进行全产业链、全寿命期的环境和能源效率分析评估,确保其真正符合国家能源发展和环境保护大局。“一些民营企业掌握了秸秆转化等资源回收利用技术,但由于政府财税、金融等方面支持不足而难以推广,建议出台专门补贴政策,支持成熟的资源回收利用技术产业化应用。”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位置,会议还建议应下大功夫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加快煤制油、煤制气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国内煤炭企业升级改造,禁止进口国外劣质煤。

加大对企业节能减排技术升级改造支持力度是会议关注的另一个焦点。部分会议出席人员认为,应该推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目前燃煤电厂投运的脱硫、脱硝机组分别占到火电总装机容量的90%和50%,但同为氮氧化物排放大户的民用锅炉以及水泥、钢铁、有色冶金等行业脱硝技术改造滞后,应更加重视此类企业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此外,机动车尾气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过去三年共推广节能汽车700万辆,淘汰老旧汽车406万辆,但仅去年全国机动车就增加2000万辆。新能源汽车发展在技术路径、产品标准、节能效果等方面不尽明确,配套设施、使用服务也不够健全。建议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全面推行新生产燃油汽车安装智能启停节能系统,在全国范围内提高汽车燃油标准。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论证规划,明确发展方向,统一技术标准,完善配套服务。

综合运用市场、法律、标准等手段

对于当前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部分出席人员提出,应全面分解落实今明两年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制度,真正做到以“铁规”和“铁腕”来推进节能减排。在将节能减排指标任务分解到各地区、各部门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分解到企业、项目特别是重点领域、行业的企业,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奖惩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并向社会公布考核问责结果,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实行责任终身追究。

参与会议的部分人员还建议,要综合运用市场、法律、标准等手段,建立约束激励机制,推动节能减排深入开展。实施系统化的节能减排配套政策,统筹价格、税收、融资、用地等方面的政策,打好配套政策“组合拳”;完善能效领跑者制度,尽快确定各产业、产品的能效领跑标准,对达到或高于标准的企业在项目审批、融资等方面多开“绿灯”;调整完善国家能源战略和产业政策,明确各煤炭生产基地能源转化方向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科学有序引导各类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进入。

会议讨论的内容还包括:加强对节能减排总体情况的调查研究,摸清各地区能耗、污染物排放底数和环境质量状况,研究各地区环境突出问题的成因,增强统计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协同性。改进节能减排指标管理,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阶段、产业构成等特点,进一步细化指标要求。

对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高、能源消费总量大的地区,应要求单位能耗和消费总量双下降;对经济结构以第三产业为主的地区,应将能耗和减排指标扩大到服务业,着力降低能源消费总量;对产业发展整体较为落后的地区,应在要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的同时,允许其能源消费总量适当增长,但也应从严控制。

强化节能减排工作的法律保障是会议关注的焦点之一,会议建议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和节约能源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的起草工作,及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加快制定民用建筑节能、城市排水和污水管理以及废旧家用电器、轮胎、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法规。

(关键字:节能减排 审议)

(责任编辑:00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