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公布2014年第1季度上海市其他食品商品包装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46批次,经检验,不合格22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3350-2009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和《JJF 1244-2010 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的要求,对其他食品商品包装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及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比。抽查发现,22批次包装空隙率项目不合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其他食品销售包装的限量要求,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45%。
根据《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企业不得销售违反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规定的商品。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已将不合格商品移交受检企业地区(县)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部门依法处理;将外省市企业生产的不合格商品,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