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今后,企业如果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银行将对其审慎发放贷款,甚至停止贷款。
近日,新疆银监局、自治区环保厅联合签署信息交流与共享协议,今后,环保厅将及时向新疆银监局提供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或建设项目名单,以及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等环境信息;各地州市减排指标年度(半年)数据信息;重点企业污染减排情况;新疆环保行为优良企业、不良企业;环境违法企业整改情况的动态信息等。
新疆银监局接收信息后,将向辖区内派出机构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送相关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各地金融机构将把环保信息作为信贷管理的重要依据,在信贷审批时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企业审慎发放贷款。
自治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将对推动各项节能环保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加快节能减排步伐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