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下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动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悦主持会议,副主任吴前进作动员讲话。副省长祝列克出席并讲话。
按照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计划,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将于8月26日至9月10日组成3个执法检查组,分赴西安、咸阳、榆林、汉中、商洛等市,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陕西省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简称“一法四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力度。
胡悦指出,这次执法检查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要深入了解民情、反映民情;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要交出实事求是、可行性的报告。
祝列克指出,长期以来,陕西省政府采取多项严厉措施,全省水环境明显改善。今后,要善始善终打好“渭河三年变清”收官战,统筹抓好重点河流水污染防治,切实加强地下水监测保护,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