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油料及油脂技术工作组等主办的《食用植物油生产卫生规范》标准研讨会在山东烟台召开。该工作组组长、武汉轻工大学教授何东平透露,作为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植物油生产卫生规范》,将于明年12月份由国家卫计委颁布。
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副主任龙伶俐表示,粮食标准技术性强,而且政策性强,食用油标准已列入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序列,纳入强制性标准,并引起国务院领导的重视。
公开资料显示,1993~2013年,我国植物油消费量从763万吨增长到3081.4万吨,增长了303.8%;人均年消费量从6.4公斤上升到22.8公斤,超过世界年人均20公斤的水平。而《GB8955-88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范》实施至今已有20多年,这20多年来我国的食用植物油企业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
何东平称,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观念的改变,消费者对食用植物油的安全和质量的要求会越来越高,迫使食用植物油的生产、销售、流通、储存、消费等环节紧紧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修订“规范”很有必要。
从会议现场获悉,本次修订后的“规范”,名称更改为《食用植物油生产卫生规范》。
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秘书长姜培珍称,“规范”的修订充分参考行业及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把先进性、科学性以及可操作性作为出发点,并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参考国际相关法规标准为修订“规范”的基本原则。
“市场上食用植物油产品绝大多数是由大中型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生产提供的,但还有一小部分是由小企业生产提供的。”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副秘书长、河南华泰粮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闫子鹏表示,部分小企业存在问题较多,生产规模小、设备陈旧、技术落后,这种条件下生产的食用植物油很难保证其品质和安全。修订“规范”以规范企业生产卫生行为,显得尤为重要。
河南工业大学教授刘玉兰提出,“规范”应在原有基础上,多增加对生产卫生的要求,要找出植物油生产中不卫生的环节和弱点,在标准中体现出来。
山东龙大植物油有限公司作为龙大食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倡导“争做中国最好的花生油“的发展理念。该公司总经理张德润表示,将支持和配合《食用植物油生产卫生规范》国标的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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