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2015年1月21日进行6500吨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存放地:安徽)竞价销售。
本次竞价销售,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了《国家临时存储食用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15年1月20日起执行),与此前发布的《国家临时存储食用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13年3月8日起执行)有何区别呢?经过对比,新老细则的区别集中在对参加竞价交易的买受人的规定上:
1、购买资格放宽。由油脂加工企业扩大为粮油经营企业。
2、取消购买量限制。新细则没有规定购买量上限。
3、没有规定购买用途。新细则没有限制购买食用油的具体用途。
国家临储菜籽油竞价销售的关注点均集中到了销售底价的确定。
上次湖北国家临储菜籽油的竞价销售发生在2013年4月27日~2013年6月7日,竞价销售成交2010产四级菜籽油1194吨,起拍价10400元/吨,成交价10400元/吨。
而当时四级菜籽油市场价格低于起拍价,并加速下滑,价格出现严重背离,亏损已不言自明,导致成交率极低,随后国家停止了临储油的竞价销售。
据业内人士分析,一些大型油脂加工企业对即将竞价销售的2010年产普通四级菜籽油销售底价的接受程度也就在6000元/吨左右,即便是质量优异的四级菜籽油,认可价格最高也仅在7000元/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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