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布环保整改方案 煤钢加快去产能

2016-7-7 9:45:11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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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7月6日,《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正式对外公布。

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试点。河北省是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的首个省份。

5月3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研究制定了《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整改措施。

《整改方案》提出,河北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归纳整理出的47个问题,拒绝理由,主动认领,实施清单制,坚决整改到位;对经研究确定的283项整改措施,定期督导,挂账督办。

在完成问题整改的同时,河北也制定了8大类31个方面强化措施。

为此,河北省提出,将加快钢铁、煤炭去产能。2016年第一批安排压减炼铁产能1077万吨、炼钢产能820万吨;压减煤炭产能1309万吨,退出煤矿50处。

根据《整改方案》,河北将严控高耗能、高排放新增产能。各地各部门和各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为新增钢铁产能项目办理土地、环评、信贷等相关手续。开展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项目核查,对新发现的落后产能列入2016年淘汰计划予以淘汰,对存在瞒报产能或违规新建设的由当地政府提出处理意见,于2016年12月底前处理到位。

对新发现的违规建设钢铁项目或封停设备复产所在地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先免职,再调查处理,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坚决杜绝违规问题的再次发生。

在去产能的相关环保执法上,《整改方案》提出,2016年7月底前完成钢铁、煤炭行业环境保护现状全面调查,切实查清企业落实环评审批验收、排污许可、清洁生产等规定和主体工艺装备的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等情况。

在能源结构优化上,河北将全面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2016年全省压减燃煤500万吨,到2017年超额完成压减4000万吨燃煤目标。

(关键字:河北 煤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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