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发布了《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17年第3期)》,其中包括对嘉吉粮油(南通)有限公司的抽检查处结果。该公司为国际粮商美国嘉吉Cargill在中国投资的企业。
在今年1月24日,食药监局曾发布《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5号),通告称在该次总局的抽检中:
“标称嘉吉粮油(南通)有限公司生产、由南通鼎上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好冠家”非转基因大豆油,酸值(KOH)检出值为0.35mg/g。比标准规定(一级浸出成品油不超过0.20mg/g)高出75%。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酸值(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
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大豆油》(GB 1535—2003)标准中规定浸出成品大豆油分四级,酸值(KOH)限值分别为一级≤0.20mg/g、二级≤0.30mg/g、三级≤1.0mg/g、四级≤3.0mg/g。
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3月31日的公告即是向社会公布此次抽检结果的后续查处结果。公告原文称:
标称嘉吉粮油(南通)有限公司(简称“嘉吉公司”)生产、由南通鼎上食品有限公司(简称“鼎上公司”)销售的“好冠家”非转基因大豆油处置情况。上述样品酸值(KOH)检出值为0.35mg/g,比标准规定(一级浸出成品油不超过0.20mg/g)高出75%。
经查,嘉吉公司共生产上述非转基因大豆油1095箱,其中:降为工业级的1箱,给客户免费使用3箱,其余1091箱已销售完毕。
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产品包装袋对产品质量变化防护效果不佳,嘉吉公司已通过加强产品自查、停止生产和销售同类包装非转基因大豆油、停止使用同类包装袋、寻找对水汽、氧气阻隔效果优良的新型材质包装袋等措施进行整改。
针对嘉吉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大豆油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对其作出罚没202986.64元的行政处罚。
鼎上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从嘉吉公司购进50箱非转基因大豆油(一级),除3箱为抽检所用外,其余47箱已销售完毕。针对鼎上公司销售不合格大豆油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对其作出罚没13250元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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