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河北省散装水泥行业不忘初心,撸起袖子加油干,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推动散装水泥行业发展。
完善政策法规,突出依法行政。充实和完善《河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充实完善《条例》的相关配套政策,破除障碍性因素,确保执行到位,尤其在政策设计上要突出“禁现”行政处罚权力的实施措施和执行手段。突出基于《条例》精神的依法行政。将基于《条例》的依法行政作为散装水泥工作的基石,通过培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立依法行政理念,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梳理规范全省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依据《条例》严格执法,尤其要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执法力度。
做好顶层设计,形成协调联动。做好散装水泥发展的顶层设计。将散装水泥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镇化发展、美丽乡村建设、节能减排等规划,与国家宜居城市、绿色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依据《条例》在项目立项、用地、税收等方面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建立散装水泥发展的工作机制。在散装水泥发展的各个环节加强与住建、环保、公安交通、质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确立和完善健全共同协商、联合执法、合力推进的多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为载体,助推、强化“禁现”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依据《条例》精神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散装水泥行业发展。
强化宣传力度,注重宣传实效。明确散装水泥工作宣传内涵。围绕节能环保宣传主题,宣传发展散装水泥对节能减排、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意义及散装水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聚焦城市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农村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两大重点领域,将城市推广应用预拌砂浆与大气污染防治、农村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与美丽乡村建设联接起来。突出对《条例》基本精神和内容的宣传,将《条例》精神贯穿于散装水泥宣传工作中。注重散装水泥工作宣传实效。针对不同的受众群体采取差异化的宣传方式,以更好地实现不同的宣传目的: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即时信息、专题报告报送工作,通过突出散装水泥发展的社会效益争取关注与支持;对公众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样化的大众宣传媒体,通过媒体的广泛传播,增强全社会对散装水泥的认知度;对建设、施工企业要多采用座谈、研讨、培训、展览、咨询等现场宣传方式,通过面对面交流争取企业的理解与配合。
规范监督管理,强化行业服务。规范散装水泥发展监管。通过规划引领对散装水泥项目建设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做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建设项目布点的规划审查与备案,避免盲目投资造成的资源浪费与恶性竞争。监督管理生产企业在生产环节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环保标准,指导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会同住建、环保等有关部门强化“禁现”行政执法检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效果。强化散装水泥发展服务。加强与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现场交流,及时听取企业意见,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和使用中遇到的关键问题,并为企业提供规划引导、政策咨询、业务培训等多方面的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做好行业自律,防止恶性竞争,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会同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推动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并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市场共建机制下标准制定相衔接。加强散装水泥管理系统队伍建设,提高散装水泥发展服务水平,更好地履行散装水泥发展服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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