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2019年底前压减水泥产能260万吨

2019-7-4 9:46:53来源:燕赵晚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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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石市要实现PM2.5平均浓度较2018年下降7%,优良天数比率达到44.7%。

年底前完成8家企业搬迁改造;2019年采暖季前力争完成34.94万户农村清洁取暖改造……日前,《石家庄市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出台,提出石市将通过打好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机动车污染防治等六大攻坚战,实现今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较2018年下降7%,综合指数较2018年下降9%,优良天数比率达到44.7%。

年底前完成8家企业搬迁改造

石市将着力打好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攻坚战。持续压减钢铁、焦化、水泥等过剩产能,严禁新增产能项目,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积极推进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运行寿命超过10年的焦炉淘汰工作,加快推进独立焦化企业淘汰退出。2019年底前,压减水泥产能260万吨,退出炼铁产能48万吨,压减焦炭产能50万吨,淘汰火电产能2.8万千瓦。实施24小时远程监控,坚决防止封停淘汰设备复产。

并对位于主城区的钢铁、化工、制药等重污染工业企业,启动搬迁改造。对没有搬迁价值且环境影响明显的重点企业应实施关停(必须依托城市或直接服务于城市的企业除外);其余不适宜在主城区发展的工业企业也应根据实际纳入退城搬迁范围。加快制订列入火电围城整改方案的燃煤机组关停和供热替代方案,着力破解“火电围城”现象。2019年底前完成8家企业搬迁改造,积极配合省政府推进石家庄市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造工作,督促石钢按时完成搬迁。对逾期未完成退城搬迁的企业予以停产。

采暖季前,全域平原地区实现散煤“清零”

石市还将着力打好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攻坚战。坚持以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为底线,以保障能源供应为前提,2019年采暖季前力争完成34.94万户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全域平原地区实现散煤“清零”。并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2019年10月底前,建成区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率达到90%以上。积极拓展天然气气源,加快外输电能力建设,加快建设电网、燃气管网和调峰设施,布局建设涵盖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建成区的储气调峰设施,到2019年,满足全年日均3天用气需求。

7月1日起,全市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石市还将着力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7月1日起,全市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标准的燃气汽车。研究建立重型柴油货车专用通道。通过国家机动车环境监管平台逐车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情况,逐车开展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核查、污染控制装置查验、上线排放检验,确保车辆配置真实性、唯一性和一致性,2019年实现全覆盖。

建立常态化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工作机制,在货运主要通道、物流集散地设立尾气检测站或遥感监测,对本地和过境通行柴油货车进行不间断执法检查,对重点用车单位和柴油货车集中存放地开展监督性监测检查,建立排放超标过境车辆监测结果异地移送制度,2019年,全市路检路查、入户抽查重型柴油车不少于2万辆次;秋冬季期间,各地入户抽查、路检路查、遥感监测的柴油车抽查数量不低于当地注册柴油货车数量的80%。2019年底前,全市50%以上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的淘汰工作

石市将全面推进老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改造。按国家要求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的淘汰工作,鼓励老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淘汰,禁止雇用排放不达标车辆。2019年底前,对城市公共服务单位的园林绿化、道路维修、工程抢险、电力检修等尾气超标排放老旧车辆进行全面整治,分类予以淘汰、更新和改造。从用车大户(20辆及以上)入手,结合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划定,开展老旧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器。对于具备深度改造治理条件的柴油车,鼓励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

全市累计建成充电站53座,充电桩1760个

石市将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2019年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不低于4000辆(标准车),全市公务用车领域新增或更换车辆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全市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低于80%;全市累计建成充电站53座,充电桩1760个。

年底前,完成61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修复绿化

石市将着力打好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继续深化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构建起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系统,全市在建和新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达到“六个百分之百”和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设备“两个全覆盖”要求。继续对停产整治环保仍未达标的有证露天矿山实施停产整治,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到2019年底仍不达标的依法实施关闭。2019年底前,完成61处(面积4172亩)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修复绿化任务。

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

石市将着力打好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攻坚战,彻底整治“散乱污”企业。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对列入关停取缔的、整合搬迁的“散乱污”企业,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到位;对列入升级改造的“散乱污”企业,全面提升治理水平,达到升级改造标准。

按照“提标改造一批、淘汰取缔一批、清洁能源替代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原则,对工业炉窑实施分类整治。持续推进工业企业VOCs深度治理,对企业排放情况分为三个等次(A、B、C),按照不同等次对企业实施科学差异化管理,2019年6月底前,完成A级重点监管企业整治任务;2019年12月底前,完成B级重点监管企业整治任务。

今年基本具备发布5天空气质量预报信息的能力

石市将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攻坚战,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2019年基本具备发布5天空气质量预报信息的能力。加强与京津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和联防联控,提高协同应对能力。

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秋冬季对钢铁、焦化、铸造、建材、医药等高排放行业继续实行差异化错峰生产,严禁“一刀切”式停限产。对未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不得列入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豁免清单。对未按环评要求落实铁路运输的工矿企业,秋冬季一律纳入错峰生产。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照应急预案对承担煤炭、矿石等大宗物料运输的柴油车辆实施应急运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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