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廊坊市发改委发布《廊坊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为建设经济强市、构建和谐社会、打造“生态廊坊”。根据国务院《“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及《廊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其中关于水泥行业的具体要求如下体现:
《规划》指出将继续深化淘汰过剩产能。从环保、能耗、水耗、质量、技术、安全等方面,严格制定产能退出标准,发挥金融、价格、土地等要素的杠杆作用,采取差异化、惩罚性措施,倒逼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企业退出。实施“分类处置,依法破产;优化布局、调整退出;调整战略、转型发展;兼并重组、减量转化”等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河北省“6643”工程任务目标,进一步淘汰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过剩产能,将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完善退出机制。全面推进化工、电镀等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到2020年,基本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工艺设备,推动生产装备向大型化、连续化、自动化迈进,全市工业增加值能耗强度大幅度降低。逐步将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合成和生物制药、有色、化工等重污染企业迁入合法设立、基础设施齐全、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
二、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强化污染源协同防治。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采取“双零控制”,对现有企业环保不达标“零容忍”,坚决采取强制措施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对新上项目环保不达标“零出生”,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新增污染。
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深化钢铁、水泥、电力、玻璃、石化等重点行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实施煤电升级改造行动计划,推行精细化管理,燃煤发电全部达到“近零排放”。减少二次颗粒物前体物的排放。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和锅炉全面达标排放,全面实行在线监测。
提高危险废物处置和管理水平。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建立重点监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管体系,市级以上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推动县级医疗废物设置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农村等偏远地区医疗废物无害化管理。推动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等处置企业向规模化发展,形成一批龙头企业。严格限制可利用或可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进入填埋场,减少危险废物填埋量。鼓励使用水泥回转窑等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急预案,严格执行识别标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的信息化监管。
《规划》全文
“十三五”是廊坊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冲刺的五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的五年。为建设经济强市、构建和谐社会、打造“生态廊坊”。根据国务院《“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及《廊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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