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标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中,有13家彩电企业销售的节能平板电视数量都没有达到规定的50万台。这意味着这些企业不仅无缘获得国家节能补贴,而且由于此次补贴采取厂家先行垫付制,这些企业或平均每家损失近一亿元。
去年6月,彩电首次纳入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根据补贴细则,财政部将给予推广企业平板电视每台100至400元的补贴,补贴对象为彩电年销售量超过50万台的企业。节能补贴金额由厂家先行垫付给消费者。
家电消费网了解到,从2012年6月到2013年5月,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三部委共公布了五批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目录。包括海信、TCL、创维、康佳、索尼、LG、夏普、三星、乐华、万利达、创佳、海尔、熊猫、长虹、京东方、数源、松下、先锋、三洋、联想、东芝、理想电子、豪杰电器等在内的近30家彩电企业入围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海信、TCL这样的大企业彩电销量超过了50万台",上述人士表示,由于一些品牌知名度有限,销量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50万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将无法享受到政府给予的彩电节能补贴。
以一台彩电补贴200元计,若该彩电厂家只销售了40万台,就是先行支付了8000万元。以300元一台计,每家则先行垫付1.2亿元。这意味着,13家彩电企业先行垫付的10亿元左右补贴款,或收回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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