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二届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及标准法规国际研讨会在上海落下帷幕。本次会议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上海国际汽车城联合主办。来自工业与信息化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政府主管部门、联合国与ISO等国际组织、国内外汽车及相关产业技术机构和骨干企业的500位专业人士出席研讨会。
标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当前,工信部正在应国务院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引导和规范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技术及产业发展的要求,组织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协同开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技术路线图及标准体系研究与建设工作。
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副主任杨立新介绍,目前他们推进筹建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技术委员会,目的就是要系统组织相关行业、技术机构和骨干企业,以中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及产业发展为基础,充分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和做法,研究提出目标明确、结构合理、层次清晰、内容科学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方案。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党委书记于凯向记者介绍了目前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几个重点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他表示,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先后组织汽车及电子、通信、互联网、交通等相关行业的骨干企业、技术机构、行业组织和高等院校的专家与代表进行多次研讨与磋商,共同确定了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的目标,提出了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第1版)。
在机构建设上,目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按照相关政府部门的指示,筹建“智能网联汽车分技术委员会”,以统一归口管理我国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目前,已经按程序完成分委会筹建的专家论证和答辩等前期工作。
在智能驾驶方面,委员会正式成立了“先进驾驶辅助系统(ADAS)标准工作组”,先行开展ADAS术语、功能以及信息安全等行业标准制定和智能网联条件下的通信需求研究。下一步,他们将组织开展ADAS技术及产品应用状态调查和道路交通事故形态及分布调查,研究确定ADAS标准制定优先顺序、进度安排,并根据行业发展及时调整。
在智能网联汽车法规适用性方面,他们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法规适用性分析,并与立法部门合作,通过解释、修订、豁免、废止不合理内容等方式,逐步消除制约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法律障碍。
在与国际接轨方面,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目前已经向ISO/TC22正式申请参加自动驾驶临时工作组,并完成《先进驾驶辅助系统术语和定义》ISO标准草案的准备工作。
标准制定遵循六大原则
针对在建设标准体系过程中各方应遵循的要求,于凯阐述了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目前为标准构建所确立的六大原则:
首先,标准体系建设应立足我国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产业发展现状并考虑未来发展趋势,为未来预留发展空间和接口。
其次,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两种不同路径,标准体系的构建将以智能化为主,同时考虑智能化、网联化两条路径。即在智能化方面以先进驾驶辅助系统(ADAS)技术和应用为重点,适度考虑自动驾驶(AD),为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奠定基础;在网联化方面则以硬件、软件接口及通讯协议等为重点,就车辆与外界信息交互提出建议。
第三,在智能网联汽车标准构成上应采用不同性质、层级定位和适用范围的标准化文件。对于基础通用、影响较大且相对成熟并在未来将强制实施的标准,应由政府主导;对行业有共性需求但尚不成熟、不适合制定国家标准的可以由行业在发展中及时修订;对具有特定行业需求但尚不成熟或发展迭代较快的技术或产品,可由各行业学会、协会现行制定标准,待时机成熟后实现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的良好衔接。
第四,我国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进度应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对于产品需求度、技术可行性确定;并按照短、中、长期目标设立优先开展项目和具体时间表,有步骤、有计划推进和协同发展。
第五,标准体系应与电子通信、汽车特殊的使用条件和特征以及其他相关行业的标准体系相互协调兼容,以模块化的方式融入并制成智能交通及智慧城市标准体系。
最后,标准体系建设持开放态度,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法规协调,为我国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技术和产业发展和汽车产业“走出去”战略创造有利的国际标准法规环境,支撑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及相关产业集群的长远发展。
构建标准体系已成国内外趋势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以车载信息系统、先进驾驶辅助系统、智能控制及自动驾驶系统为代表的智能网联技术,已成为当前及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汽车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方向,也是世界各国汽车产业未来发展和竞争的重点。当前,美、日和欧洲的汽车工业强国已将智能网联汽车视作重要战略方向,并通过加强共性技术研发、示范运行、标准法规、政策鼓励等综合措施引导与促进其发展,并构建了相互协作机制。
同时,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技术标准法规的协调也逐渐成为联合国、ISO、IEC等国际组织的重要工作。据联合国汽车安全处官员Francois Guichard介绍,联合国道路安全论坛和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简称“WP29”)正在对制约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和应用的部分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并依托WP29就智能网联汽车相关的技术法规进行协调。ISO下属道路车辆技术委员会(TC 22)和智能交通技术委员会(TC 204)则分别以自动驾驶和智能交通为重点,在各自业务范畴开展了相关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对我国而言,标准化的工作无疑将在引导汽车智能网联技术进步、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此,于凯表示,我国相关部门在智能网联汽车标准的制定方面应加快进度,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标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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