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际文传电讯6月29日报道,俄工贸部副部长拉赫曼诺夫当天称,关于征收汽车回收费的法律修正案已于6月22日在杜马获得通过,9月份将开征汽车回收费。 列入征税清单的车辆类别为M 和N(轻型轿车、载重车和大轿车),征收对象为机动车进口商和本国汽车生产商。 汽车回收费将纳入国家预算收入。预计,新轻型车的回收费2-4.5万卢布/辆,新载重车根据载重量征收15-40万卢布/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