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阿总理府通过决议,从2014年1月1日起,阿塞拜疆对进口的石油焦炭、石油沥青,以及石油加工产品和含沥青矿加工的剩余废料等商品免征增值税和进口关税,消费税由现行的每吨30美元降至每吨1美元。目前,阿塞拜疆现行的增值税率为18%,上述产品的关税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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