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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开始,伴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推进,很多企业必须打一场硬仗,这其中就包括煤炭行业。
“这三年的进出口业务都在下滑,2015年与2014年相比,经我手头的货量一直在下降,下降幅度在百分之六七十。”3月2日,一名多年与国内某家龙头煤炭企业合作的进出口贸易代理商向经济观察报透露。
但这位贸易代理商认为,虽然产能过剩、整个煤炭行业下滑,但在供给侧改革的决策背景下,整个行业正在努力削减产能。
与此同时,在“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的思路下,国家能源局近日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明确表示,为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将力争2016年关闭落后煤矿1000处以上,合计产能6000万吨,并推动煤炭行业兼并重组。
实际上,除了煤炭行业,造船行业、电解铝行业等,同样在“猫冬”。
如何在供给侧改革的历史节点上,成功提质增效,完成结构性改革的优化转身?国资委处长王绛认为,以煤炭行业为例,这次的供给侧改革过程中,需要增强增长动力,促使企业转型升级,且首先要制定一个退出标准。
关键性任务
一名国资委人士认为,在这一轮供给侧改革进程中,“人”的问题是最核心的问题之一。
2月29日,国家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在经济下行压力依旧存在的背景下,化解过剩产能成为2016年供给侧改革的关键性任务之一。他透露,2016年针对化解产能过剩需要安置分流的职工,目前正在以钢铁和煤炭两个行业作为切入点开始做。
尹蔚民说:“对这两个行业做了初步的统计,大约煤炭系统是130万人,钢铁系统是50万人,大约共涉及到180万职工的分流安置。我们还是非常有信心的,虽然这项工作非常难,但在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积极稳妥地把这项工作做好。”
在分流安置职工的过程中,不止一个煤炭大省将面临此问题。不过,与国有企业三年脱困期间,目前的情况还没有超越当年。
经济观察报获悉,三年脱困期间,有1300多万人实现了再就业,100多万人通过企业内部退养等方式得到安置;国家通过各种渠道累计筹集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近800亿元。
而如今面对180万的分流安置职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同样将在资金、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支持。这一次,中央财政将拿出1000亿元来用作奖补资金,专门用来应对职工的安置。
某煤炭大省的一家企业内部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自己所处的企业,目前正在做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他说:“职工分流安置对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暂时是没有影响的,人员分流安置主要是针对过剩产能那一块。”
不过,上述企业的职工内部分流安置工作还没有真正开始,该内部人士表示,大家都知道严冬真的来了,对于分流安置,并没有特别强烈的情绪,而且,有一部分已经自己早退了。
上述企业的“早退”办法,便是尹蔚民刚刚公布的安置分流办法之一,即“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职工本人自愿,企业同意,可以实行内部退养”。
经济观察报获悉,上述企业的子企业,从去年开始,也开始专门就职工分流安置问题展开应对,开始分步实施三年过渡期站点人员分流转岗工作,确保了公路运销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另一家煤炭企业的负责人则对经济观察报透露,对于职工的分流安置,是该企业下一步改革将涉及的主要问题之一,作为试点企业,目前该企业负责人透露,目前正在“拿方案”,已经报到了省里,进行最后的修订。
该煤炭企业负责人说:“对于去产能,以及职工的分流安置,我们改革的很多设想、措施,现在还不明朗,我们还没有一个系统的实施方案。最新的情况是,我们已经有想法了,等到最终的方案批复下来后,我们便会全面推进这项工作。”
与地方上分流安置逐步启动的节奏相呼应的是,人社部也已确定了分流安置的基本思路,除了上述已有企业采用的“内部退养”办法。尹蔚民表示,在分流安置过程中,失业保险和就业专项资金将对其中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相应支持。
按照人社部的设想,将试图释放社会创新创业的潜能,鼓励企业挖掘现有潜力,在本企业内部来安置职工,也就是说企业依靠现有的场地、设施、技术开辟新的就业岗位,能让分流出来的职工在本企业继续就业。
同时,人社部将促进转岗就业创业,启动就业扶持计划,在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帮助职工能够尽快就业和创业。而这一点,亦将促使社会释放创新创业的新潜能。
激发增长新动能
除去人的问题,过剩的产能具体怎么去除呢?
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思路下,包括煤炭在内的不止一个行业需要提质增效,激发增长新动能。
一家连年亏损的地方煤炭企业,为了完成上述目标,已经开始推进精细化管理,2016年该地方煤炭企业将狠抓市场开拓、资源采购,推进区域公司统一营销、联合竞争。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公司在煤炭生产地、集散地、消费地、港口中转地,联合发展煤炭贸易业务。
而为了降本增效,该地方煤炭企业的思路是,探索成本核算、费用考核机制的建立。围绕可控成本,划小核算单元,细化分解指标,减少环节消耗,严控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实现成本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跟踪管理。
在采购环节上,该地方煤炭企业也将出手严控,加强采购环节的管理。严把上站煤采购关、质量检验关,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同时按照用户要求,严格配煤加工工艺和流程,提升煤炭产品洗选、加工配煤能力和商品煤质量,加快适应市场的变化。
王绛认为,从历史经验来看,当时中国经济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高速发展,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基本结束了短缺经济时代。但过剩经济的特征,却使大多数行业处于技术落后的低档次产品总量过剩和高技术水平、高技术含量的产品供给不足的双重矛盾之中。
在他看来,这一次煤炭行业出现产能过剩的最主要原因,“是整个宏观经济需求不振,今年生产指数,都不到经济指数,宏观经济形势偏冷,需求不足,供给和需求,供给显得过剩。”
历史数据显示,1997年末,煤炭行业还是最严重亏损行业之一。但从1998年开始实施“关井压产”政策以来,全国共关闭各类小煤矿4.6万处,压产4亿吨。到2000年底,全国煤炭产量控制在9.5亿吨以内,比1997年压缩4.2亿吨。煤炭价格从最低点137.82元/吨上升到141.47元/吨。煤炭的社会库存也由2亿吨压到1.4亿吨,2000年的产销率达107%,一批大型煤炭企业的经营状况好转。到2000年,国有煤炭企业的亏损比上年减少了一半以上,30%的国有煤炭企业开始盈利。
当时,为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国家实施了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关闭“五小”、淘汰落后、大力压缩过剩才生产能力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将存量调整与增量发展、淘汰落后与改造提高、做大做强结合起来。也就是说,压缩和淘汰不适应市场需求产品的生产能力,提高适销对路产品的有效供给水平。
实际上,上述办法已经为煤炭行业解决市场供需不平衡探过一次路。如今,煤炭市场再次因为供需不平衡、结构不合理走向不容乐观之境地。
王绛认为,下一步在继续缩小供给的基础上,应该在能源消费增长减速换挡、结构优化步伐加快、发展动力开始转换的新常态下,将能源发展方式从粗放式发展向提质增效转变。
王绛表示:“未来的去产能化,必须有个标准,钢铁行业也一样面临市场准入的问题。区别在于,钢铁是完全竞争性行业,煤炭是资源型行业,资源开采掉,毁掉了就没了。”
2月29日,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原煤产量完成37.5亿吨,同比减少3.3%。其中,煤炭出口量完成533万吨,同比下降7.1%,出口金额为31亿元,下降27.7%;煤炭进口量完成20406万吨,同比减少29.9%,进口金额749美元,下降45.2%。
国有企业转型升级
在人员分流安置与去产能的基础上,从体制机制改革的角度进一步看,包括煤炭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应该如何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
在王绛看来,实现转型升级和业务调整是企业脱困的必要手段。在国内市场不景气的条件下,要实现企业不被市场淘汰,必须清醒灵活地转变经营方式,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
一家同时涉足煤炭、电力行业的国有企业,在2015年全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繁重艰巨的生产经营任务,全公司上下紧紧围绕的核心思路便是“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加快建设以工程施工为基础的国际型工程公司”。
该国有企业内部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2016年为结合发展需要,公司完善总包管理职能,调整了总部相关部门岗位编制,完成建筑公司、混凝土公司的同业整合,下一步将按照统一部署,着力解决转型升级,以及公司制改造的后续问题。
而且,在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公司人力资源效率总体偏低,用工总量大、劳务派遣比例高的问题突出,适应公司转型升级所需的涉及国际商务人才缺口较大,施工向总包推动、海外带动、投资拉动的转型变化还没有很好适应。
上述内部人士表示,最近企业内部为了促使转型升级的落地,正在力推内部改革,接下来将深入调研各级子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的意愿,研究混合所有制方案。
再以中煤能源集团为例,该集团在2014年便采取了限产稳价的措施,同时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中煤能源集团采取的措施包括延伸煤电化一体化产业链,加快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一批煤化工项目陆续投产,一批电力项目加快推进,煤电化一体化产业链初见成效。同时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重大机遇,构建煤炭设计、建设、装备、运营一体化服务链,加快走出去步伐,开拓国外和行业外市场,抵御煤炭市场带来的风险。
王绛对经济观察报说:“在这次供给侧改革过程中,煤炭行业首先要制定一个退出标准,或者说叫煤炭行业的准入标准,比如环保、煤炭运行安全、资源综合利用等标准。这将成为促进煤炭企业转型升级,完成结构性改革的关键办法。”
但是,相关煤炭企业的想法与此有所区别,有企业依旧寄望于电煤最低保护价、电煤发运补偿机制。
王绛建议,针对煤炭企业面临的瓶颈,还可以借鉴上世纪90年代的经验,对合适的企业采取债转股。
作为国企三年脱困的三大杀手锏之一的债券转股权,对国企脱困起到了积极作用。当时,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不仅加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困难,而且增加了银行系统的金融风险。
据悉,债转股的目的是盘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加快不良资产的回收,增加资产灵活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使实施债转股的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尽快转亏为盈,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相关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05年6月底,除军工改革脱困企业外,经国务院批准债转股方案和协议的企业共有561户,转股额3769亿元。其中,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组建新公司的企业有444户,占国务院已经批准企业的79%,涉及转股额25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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