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煤炭供给侧改革 值得关注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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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4月19日,《湖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方案》正式公布。
关键字: 煤炭 供给侧改革

4月19日,《湖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方案》正式公布。

抢先看一下湖南省方案的细则!

《湖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从2016年开始,用3—5年时间,全省化解落后产能1500万吨,全省煤矿总数控制在200处左右。

政策措施

(一)加强奖补支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各级财政继续执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煤炭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14]54号)奖补政策,并安排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配套资金,支持对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中的人员分流安置给予奖补。使用专项奖补资金要结合当地任务完成进度、困难程度、安置职工情况等因素,实行梯级奖补。具体奖补政策由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对因小煤矿关闭退出造成财政困难的市县,省财政在安排转移支付时要统筹考虑。

(二)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国有煤矿企业要把职工安置作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企业主体作用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细化措施方案,落实保障政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安置计划不完善、资金保障不到位以及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不得实施。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研究完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政策,支持银行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度,支持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打包转让不良资产,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并购重组,鼓励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创新产品和投资方式,参与企业并购重组,拓展并购资金来源。严厉打击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金融机构对经营遇到困难但经过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仍能恢复市场竞争力的骨干煤炭企业,要加强金融服务,保持合理融资力度,不搞“一刀切”。

(四)盘活土地资源。支持退出煤矿用好存量土地,促进矿区更新改造和土地再开发利用。煤炭产能退出后的划拨用地,可以依法转让或由地方政府收回。政府收回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后的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用于支付产能退出企业职工安置费用。对用地手续完备的腾让土地,转产为生产性服务业等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五)其他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国有煤炭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尽快移交“三供一业”,解决政策性破产遗留问题。改进国有煤炭企业业绩考核机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科学合理确定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严格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山西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

4月14日,山西省长李小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工作。会议原则通过《山西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送审稿)》,决定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初步方案》

《方案》提出,内蒙古自治区力争用3到5年时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1.79亿吨。其中,引导退出产能4959万吨;按276个工作日重新核定产能,引导减量化生产1.29亿吨。

按照《方案》,内蒙古将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妥善处理违法违规煤矿建设,引导企业减量化生产,严格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做到既化产能,又稳生产。

内蒙古对涉及23处未批先建煤矿要一律责令其停工停产;参照周边省区做法,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积极落实国家有关奖补资金、财税支持、金融支持、职工安置、国土、环保、质量、安全等8个方面的配套政策,做好企业职工转岗分流、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

陕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正在修改和上报中

陕西省政府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于2月17日成立。目前,陕西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正在修改和上报中。

四川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四川省政府19日发布通知称,四川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

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四川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措施和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下内容为各地区煤炭企业去产能具体任务:

山西煤炭企业

同煤集团对现有73座矿井逐一分类,“十三五”期间拟退出12座矿井,化解产能1255万吨/年。资源枯竭、亏损严重,煤质差、效益低,已停产、长期停建的矿井将有序退出,未取得项目核准的矿井坚决停建、停产。

山西焦煤集团“十三五”期间拟引导主动退出矿井15座,退出产能1125万吨/年,其中生产矿井5座,生产能力390万吨/年;建设矿井9座,生产能力675万吨/年;其他矿井1座,生产能力60万吨/年。

阳煤集团及时调整生产经营战略,动态实施矿井关停缓建工作,2015年停产缓建矿井7座,2016年计划停产缓建矿井5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主动减产,退出产能480万吨/年。“十三五”期间,阳煤集团将逐步退出矿井12座,退出产能1740万吨/年。

潞安集团将在3年至5年内化解过剩产能540万吨,其中淘汰落后产能60万吨,引导主动退出过剩产能480万吨。

晋煤集团下属的古书院矿、王台铺矿和凤凰山矿等老矿经过几十年的开采,资源已濒临枯竭,将在1年至3年内陆续关停;托管的煤气化集团6座矿井将在3年至5年内陆续关闭。

晋能集团对所属矿井进行甄别分类,确定第一批引导退出7座矿井,合计产能390万吨。其中,3座矿井于2016年底前实施关闭,其余4座矿井于2017年底前实施关闭。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2016年计划退出2座矿井,共核减产能180万吨。同时,山煤集团对现有的停产矿井、缓建矿井、基建矿井进行再论证,对不符条件的矿井逐步引导、退出。

安徽煤炭企业

“十三五”期间,安徽省四个矿业集团共减少产能1695万吨,安徽省煤矿产能由1.7亿吨下降到1.5亿吨。

河北煤炭企业

开滦集团、冀中能源集团、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3家企业,要用3年至5年时间关闭退出所属煤矿52处,淘汰过剩产能5298万吨。同时,关闭整合地方煤矿62处,淘汰过剩产能1009万吨。以此计算,冀中能源集团等河北省煤企未来将关闭整合煤矿达到114处,淘汰产能6307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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