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选择10个左右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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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力争通过两年试点,在全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
关键字: 无废城市 试点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力争通过两年试点,在全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

《方案》指出,“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旨在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需要长期探索与实践。

《方案》要求,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探索建立量化指标体系,系统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

《方案》提出,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个左右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城市,在全市域范围内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到2020年,系统构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试点城市在固体废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进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事件零发生,培育一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

《方案》明确了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二是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三是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四是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五是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六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

在21日召开的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刘友宾介绍说,生态环境部将启动试点城市筛选工作,组建专家团队,指导各地试点实践,力争通过两年试点,在全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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